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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河源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关于印发《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“万绿河源”使用管理细则》的通知
来源:河源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发布日期:2026-08-28
各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及相关农业经营主体:
为进一步提升“万绿河源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竞争力,实现品牌使用、质量管理、市场营销相统一,充分发挥农业品牌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协会对《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“万绿河源”标识使用管理细则》进行了全面修订,形成《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“万绿河源”使用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为“细则”),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“万绿河源”品牌知识产权使用权属于本协会和经授权的农业经营主体。修订后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“万绿河源”标识使用管理细则》同时废止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,严格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“万绿河源”品牌使用管理细则》.docx
联系人:李院红,联系电话:189 987 683 22
河源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
2026年8月24日